欧亚经济委员会网站5月8日报道,5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与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共同制定的调整药品在联盟境内流通的26个文件开始生效,这标志着欧亚经济联盟统一药品市场开始运作。今后,任何成员国企业生产的药品通过规定程序就可在联盟所有国家流通销售。这将加大药企之间的竞争,同时将大幅降低药品价格。
目前,相当一部分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权限仍归各成员国所有,对药品在联盟范围内统一管理,联盟规定了较长过渡期。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药品生产商可以自行选择是按照成员国要求或者联盟统一要求登记药品;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成员国要求登记的药品,在2025年12月31日前必须按照联盟统一药品市场要求登记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