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家通讯社6月7日消息,乌政府在今天会议上批准了在土地管理领域中改进国家行为的决议草案。
农业政策部第一副部长马克西姆·马尔腾纽克表示:“建议建立国家土地簿,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处理土地。最重要的条件是——只能通过拍卖来出租土地。第二个条件是——租约到期收回的土地也只能通过拍卖来转租。”他建议,国有土地可仅限于短租,“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是 7年,且拍卖起拍价应不低于8%。”免费转让的土地数量不应超过前一个时期拍卖土地的25%,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优先照顾参加反恐行动的人员,同时,在村委会地域内无偿转让土地所有权,村委会必须进行协商。”
第一副部长补充说,通过这个决议,从国有土地租赁获得的地方预算收入,到2018年底将增加10亿多格里夫纳。
格罗伊斯曼总理曾表示,土地市场的开放将刺激经济发展。